申請受理階段(線上提交 + 繳費 + 初審)
在線提交:通過CNAS 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務系統填報 CNAS-AL01 申請書,上傳電子版材料(法人證明、體系文件、人員 / 設備 / 方法清單等);同步郵寄紙質簽字蓋章版
繳納費用:按 CNAS-RL03 標準繳納申請費,評審費按估算人日數預繳
受理審查:CNAS 秘書處 5 個工作日內初審;資料齊全、體系運行滿 6 個月且自評合格,予以受理;否則書面告知補正或不予受理;必要時安排初訪(費用申請人承擔)
受理后一般3 個月內安排后續評審(申請人原因延誤除外)
文件評審階段(文審 + 整改閉環)
CNAS 組建評審組,開展文件評審,重點核查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技術能力證明的符合性
評審組出具文審意見,提出不符合項或改進建議
實驗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報告;文審通過后,進入現場評審環節;未通過則繼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現場評審階段(首次會議 + 現場核查 + 末次會議)
組建評審組:確定評審組長、成員,明確評審范圍與計劃
首次會議:確認評審目的、范圍、準則和日程,雙方分工與責任
現場核查:
管理體系:文件控制、記錄管理、內審 / 管評執行、不符合項處理等
技術能力:人員操作演示、設備狀態檢查、盲樣測試、樣品流轉與原始記錄核查、典型報告評審
環境條件:溫濕度 / 潔凈度監控、設施與防護
末次會議:評審組通報評審情況,出具評審報告,明確不符合項及整改期限(一般 30 天內)
嚴重不符合項可能導致評審中止或不予推薦認可
后續監督與維持階段(定期監督 + 復評審 + 擴項)
年度監督評審:證書有效期內每年至少 1 次,核查體系持續運行與技術能力保持情況
復評審:證書有效期滿前 6 個月申請,按初次評審流程開展評審,合格則換發新證書
擴項評審:新增檢測 / 校準項目時,提交擴項申請,評審組核查技術能力后,批準擴大認可范圍
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持續參加,結果作為維持認可資格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