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法律法規特別要求的領域除外,如生物、海關檢驗等);CNAS 是 ILAC、IAF、APLAC 成員,認可結果通過多邊互認協議(MRA)在全球多數國家 / 地區等效承認。
技術能力證明材料(能力核心,現場評審重點核查)
人員資質:人員名冊 + 崗位說明書;學歷 / 職稱 / 培訓證書、能力評估報告、授權簽字人名單(附資質證明,滿足 CNAS 要求)、上崗考核記錄;關鍵崗位(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任命文件
設備與標準物質:設備臺賬(含型號、編號、量程)、校準 / 檢定證書(溯源至國家 / 國際基準,有效期內)、設備維護 / 期間核查記錄;標準物質證書(有證,溯源性證明)、領用 / 存儲記錄
方法與能力驗證:檢測 / 校準方法清單(含標準號、版本,非標準方法需驗證 / 確認報告);參加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的計劃、結果報告、評價結論(結果需滿意,否則需整改)
典型報告與記錄:3-5 份代表性檢測 / 校準報告(覆蓋申請范圍主要項目,格式規范、數據完整、簽字齊全);樣品流轉、原始記錄、數據處理、報告發放記錄
后續監督與維持階段(定期監督 + 復評審 + 擴項)
年度監督評審:證書有效期內每年至少 1 次,核查體系持續運行與技術能力保持情況
復評審:證書有效期滿前 6 個月申請,按初次評審流程開展評審,合格則換發新證書
擴項評審:新增檢測 / 校準項目時,提交擴項申請,評審組核查技術能力后,批準擴大認可范圍
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持續參加,結果作為維持認可資格的重要依據
■實驗室認證范圍
ISO17025認證
ISO17020認證
檢測檢驗機構CMA資質認證
計量授權認證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國防實驗室DILAC認證
醫學實驗室ISO15189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