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操計費流程
確定貨物類型、計費重量、起算時間(進港次日 / 出港當日)。
核對免費期,超期天數 = 實際倉儲天數 - 免費期。
計算基礎倉儲費 = 計費重量 × 超期天數 × 單價。
與收費比較,取高者;特殊貨物按對應等級調整。
注意事項
倉儲費計費重量的計算系數 6000 為行業通用標準,少數機場針對超大輕泡貨可能調整為 5000,需提前確認。
收費限制:每票貨物倉儲費有收費標準(如 10-50 元 / 票),即便核算出的計費重量對應的費用低于值,也按收費收取。
規避階梯加價與特殊倉費率
普通貨物避免超期 7 天 / 15 天(階梯加價節點),若確需延長倉儲,提前與機場貨站簽訂短期倉儲協議,鎖定優惠費率。
特種貨(冷鏈、危險品、貴重品):優先選擇第三方專用倉儲(費率通常低于機場監管倉),提前轉運;例如冷鏈貨到港后,立即轉運至合作冷鏈倉,而非停留在機場溫控倉。
注意事項
零散 / 單次倉儲需求,無需簽訂協議,直接按貨站散客標準計費即可。
特種貨倉儲協議需額外通過機場安監部門審核,資質不全無法簽訂。
可委托長期合作的貨代代簽協議,部分貨代與貨站有戰略合作,能拿到更低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