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是實驗室認可服務的,全稱是ISO/IEC17025:2005-5-15《檢測校準實驗室能力通用要求》。ISO/IEC自2015年2月正式啟動以來,17025:2005的修訂經歷了多次草案和新版本ISO//EC2017年11月30日,17025:2017正式發布。
參與國際實驗室認可雙邊、多邊合作,得到更廣泛的承認。我國的認可機構已經簽署與APLAC以及ILAC的相互承認協義(MRA)。該協議的簽署,為我國實驗室參與國際活動建立了一條“高速公路”。實驗室在獲得CNAS的認可之后,便可以利用這條途徑通向協議的其他簽署方,從而得到更廣泛的承認。這樣既可以增加我國實驗室與國際同行間的交流,也可以通過利用互認協義降低成本的優勢吸引更多的實驗室顧客。
法律地位要求的解釋:
CNAS 認可對實驗室的法律地位沒有限制,可以是企業內部的實驗室,也可以是獨立的第三方實驗室。
CMA 實驗室資質認定的對象,需要是獨立的第三方實驗室、政府相關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實驗室等。
CMA 和 CNAS 作為我國常見的實驗室資質認證體系,在評審機構、評審原則、法律地位要求以及報告有效范圍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CMA 強調強制性的評審和授權,適用范圍主要局限在國內;而 CNAS 更注重自愿性和非歧視性,其認證的報告具有國際通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