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計算步驟
核算實際重量指貨物過磅后的毛重(含包裝重量),單位以 kg 為基準,不足 0.5kg 按 0.5kg 計,0.5kg 以上進整至 1kg。例如:貨物過磅重 12.3kg → 實際重量按 12.5kg 算;12.6kg → 按 13kg 算。
核算體積重量針對輕泡貨(體積大、重量輕,如泡沫、棉花、塑料制品等),需折算成體積重量,公式為:體積重量(kg)=6000長(cm)×寬(cm)×高(cm)?體積重量的進位規則與實際重量一致。例如:一箱泡沫長 60cm、寬 50cm、高 40cm → 體積重量 = (60×50×40)÷6000 = 20kg。
確定最終計費重量對比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取數值更大的那個,作為倉儲費的計費重量。示例:上述泡沫箱實際重量 5kg,體積重量 20kg → 倉儲計費重量按 20kg 算。
關鍵規則說明
起算與計日:進港普通貨多從 “到貨通知次日” 起算,超期不足 1 天按 1 天計;分批到貨按一批起算。
收費:超期后按計費重量 × 單價 × 天數,每票設收費(如 10-50 元),取高者。
階梯加價:超 7 天常見 1.5 倍、超 15 天 2 倍加價,部分機場第 7 天起翻倍。
特殊場景:海關監管倉、專用安保倉免費期可能縮短,且費率更高(如 0.5-1.0 元 /kg/ 天)。
規避階梯加價與特殊倉費率
普通貨物避免超期 7 天 / 15 天(階梯加價節點),若確需延長倉儲,提前與機場貨站簽訂短期倉儲協議,鎖定優惠費率。
特種貨(冷鏈、危險品、貴重品):優先選擇第三方專用倉儲(費率通常低于機場監管倉),提前轉運;例如冷鏈貨到港后,立即轉運至合作冷鏈倉,而非停留在機場溫控倉。
注意事項
零散 / 單次倉儲需求,無需簽訂協議,直接按貨站散客標準計費即可。
特種貨倉儲協議需額外通過機場安監部門審核,資質不全無法簽訂。
可委托長期合作的貨代代簽協議,部分貨代與貨站有戰略合作,能拿到更低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