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汽車報廢行業諸多亂象屢屢見諸媒體。今年5月《人民日報》就曾報道國內近半報廢車經沒有正規從業資質的“黃牛”之手流入“黑市”,最終改頭換面為二手車、拼裝車重新上路行駛。這些車輛的性能缺乏保障,造成嚴重的道路交通隱患。此外還有一部分本應報廢但未被處理的“僵尸車”被隨意丟棄在路邊、小區、郊外“自生自滅”,不但占用公共資源,有時還發生自燃事故。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的數據顯示,近半報廢車改頭換面后繼續行駛。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的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近日,就有媒體報道湖北陽新縣石某3年前私賣報廢車,今年車輛在外地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石某作為車輛所有人和轉讓人接到了法院傳票。無獨有偶,浙江溫州李某也因報廢車轉賣給楊某后發生交通事故,換來15.6萬元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