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遺體運尸辦理須知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逝者必須就近就地火化。
如遇特殊情況,逝者家屬或所在單位需將遺體運回常住地火化的,應攜死者常住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死者及經辦人身份證件到殯儀館服務大廳辦事窗口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經辦人攜民政部門開具的《準運證》和目的地殯儀館開具的同意接收遺體函,辦理遺體外運手續。由殯儀館對遺體進行防腐處理后,再安排遺體接運車送往目的地殯儀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