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給孩子上戶口必須要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嗎
給孩子上戶口不一定要父母雙方的戶口本。
父母雙方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需要提供雙方的戶口本。
辦理材料如下: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二、戶口去哪里登記
1.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2.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3.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4.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法律快車提醒您,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三、上戶口的親子鑒定怎么做
上戶口親子鑒定應當到具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去辦理,可以到司法鑒定中心采血參加鑒定,并完成身份驗證工作。
確定具有親子關系之后到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我國法律規定,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