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親生和養子法律規定繼承權一樣嗎
養子女與親生子女的繼承權是一樣的,遺產的法定繼承順序是: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繼承權的含義
繼承權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繼承權包括兩種涵義: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即享有客觀意義上的可能性繼承權。
2.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當法定的條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實)具備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已經擁有的事實上的財產權利,即已經屬于繼承人并給他帶來實際財產利益的繼承權。
三、繼承權怎么公證
以下證件是繼承人在辦理繼承權公證手續時要準備好的,具體包括繼承人的身份證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注銷戶口證明、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等材料到公證處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