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門耐火極限測試核心遵循兩項國標:產品標準《防火卷簾》(GB 14102-2020,替代 2005 版)與試驗方法標準《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GB/T 7633-2008),以下是完整測試標準與判定規則。
核心標準與適用范圍
標準名稱 標準號 核心作用 適用對象
《防火卷簾》 GB 14102-2020 產品性能與等級劃分 垂直升降 / 側向平移式防火卷簾,含鋼質、無機布等
《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 GB/T 7633-2008 試驗流程與判定依據 各類門與卷簾的耐火完整性、隔熱性測試
測試核心指標與判定規則
測試在耐火試驗爐中模擬標準升溫曲線,同步監測完整性(E)與隔熱性(I):
耐火完整性(E)判定(非隔熱型僅需達標)
無火焰穿透縫隙,背火面無持續 10 秒以上火焰。
無穿火孔洞、門體垮塌或失去支撐能力等情形。
耐火隔熱性(I)判定(隔熱型需同時達標)
背火面平均溫升≤140℃(相對于初始溫度)。
背火面單點溫升≤180℃。
隔熱型導軌 / 門框溫升≤360℃。
失效判定
任一指標不滿足即終止計時,該時間為實測耐火極限;隔熱型以先失效的指標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