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劑的保質期受產品類型、儲存條件影響,不同種類的保質期差異較大,具體如下:
化學泡沫滅火劑
這類產品因成分穩定性較差,保質期較短,通常為 1~2 年。且容易因酸堿成分提前反應失效,目前已基本被淘汰。
蛋白泡沫滅火劑、氟蛋白泡沫滅火劑
以動植物蛋白為主要原料,保質期一般為 2~3 年。若儲存環境陰涼干燥、密封良好,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 4 年。
水成膜泡沫滅火劑(AFFF)、抗溶性泡沫滅火劑
屬于合成型泡沫液,成分穩定性更高,保質期通常為 3~5 年。其中無氟環保型水成膜泡沫液,保質期多為 3 年;含氟型號的保質期可達 5 年。
高倍數泡沫滅火劑
保質期與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接近,常規儲存條件下為 3~5 年,需注意避免陽光直射導致添加劑分解。
關鍵影響因素
儲存條件:密封、陰涼(0℃~40℃)、干燥、通風的環境能延長保質期;若暴露在高溫、潮濕、陽光直射環境中,泡沫液易變質分層,保質期會縮短 30%~50%。
包裝完整性:未開封的泡沫液保質期更穩定;開封后若未及時密封,會因水分揮發、成分氧化快速失效,建議開封后 6 個月內用完。
注意事項
過期泡沫液會出現分層、沉淀、發泡性能下降等現象,嚴禁用于滅火。
定期抽檢:儲存超過保質期一半時間后,可取樣檢測發泡倍數、析液時間等指標,判斷是否仍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