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日常生產中,危險往往發生在不經意之間,起重吊裝作業屬于特種設備作業,操作過程中任何疏忽都可能引發嚴重事故。嚴格遵守規程、做好防護,是杜絕事故的關鍵。
常見的吊裝違章操作事故:
吊裝作業過程中,不站位是常見違章行為,極易導致傷害,請務必避免:
1.吊裝作業時站在吊物下方;
2.靠近或將身體任意部位,伸入起吊設備3米范圍內及其運動趨勢方向;
3.處于機械設備運轉區域;
4.裝卸車時站在工作區域或視野盲區。
吊裝作業安裝要求
1、起重作業前
1.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專人指定;
2.對起重吊具進行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如:吊鉤保險扣是否有效、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現象、U型環是否有滑絲脫扣現象);
3.對措施落實情況及吊裝環境進行確認;
4.對吊裝區域內的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等);
5.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預測可能出現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逃生通道。
2、起重作業過程中
1.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
2.起重指揮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作業人員應清楚吊裝操作規程和指揮信號;
3.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操作規程;
4.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5.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任何人不準隨同吊裝設備或吊裝機具升降;
7.嚴禁在風速5級以上時進行吊裝作業;
8.不得在雨、霧天吊裝;在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必須采取措施,不得使設備或構件懸空過夜;
9.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須用方木或其它材料進行支墊,確保物件落下后順利抽取鋼絲繩。
3、起重作業完畢
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規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
吊裝作業“十不準”
吊裝作業屬于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循“十不準”原則,確保!
1、歪拉斜掛不吊
起吊的構件應確保在起重機吊桿頂的正下方,嚴禁采用斜拉、斜吊。
2、超載不吊
嚴禁超載吊裝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構件和設備。
3、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應先檢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嚴禁起吊。
4、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
對起吊物進行移動、吊升、停止、安裝時的全過程應用旗語或通用手勢信號進行指揮,信號不明不得起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吊裝有棱角的物件時,必須墊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嚴禁起吊。
6、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動物體不吊
嚴禁在吊起的構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嚴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結在地面上的構件。
8、裝置不齊全
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開關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活可靠,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嚴禁起吊。
9、吊物重量不明、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
吊裝作業夜間施工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線陰暗、視線不清嚴禁起吊。
10、惡劣天氣不吊
大雨天、霧天、大雪天及六級以上大風天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吊裝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