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因登記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未按時提交年報或未配合監管核查等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時,需及時解除異常狀態以避免影響企業信用和正常經營。以下是成都地區解除公司地址異常的具體流程:
一、解除流程
確認異常原因
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或“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企業被列入異常名錄的具體原因(如“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若因地址問題導致異常,需明確是否需變更地址或補充地址證明材料。
準備解除材料
根據異常原因,準備以下材料:
地址變更:若實際經營地址已變更,需提交新地址的租賃合同、房產證明及《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地址證明:若實際經營地址未變更,需提供原地址的產權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以及能證明企業在此地址正常經營的材料(如水電費發票、物流單據、辦公照片等)。
情況說明:撰寫《地址異常情況說明》,詳細解釋異常原因(如原地址裝修、臨時搬遷等)及整改措施,需加蓋企業公章。
提交申請
線上提交: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或“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上傳解除異常申請材料(如地址變更登記表、證明文件等),提交預審。
線下提交:預審通過后,打印紙質材料并簽字蓋章,提交至公司注冊地所屬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窗口。
監管部門核查
市場監管局可能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核查新地址或原地址的實際經營情況,企業需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若選擇線上核查(如提交視頻、照片等),需確保材料真實有效且能清晰反映地址信息。
解除異常狀態
審核通過后,市場監管局將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解除信息。
企業可登錄公示系統查詢解除結果,確認信用狀態已恢復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