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批發或零售業務,需依法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該許可證由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審批,旨在規范出版物市場秩序,保障文化傳播。以下為2026年辦理流程與資料要求,結合成都市新聞出版局政策及實際案例整理。
一、辦理流程
1. 企業注冊與經營范圍登記
企業核名: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或屬地市場監管窗口完成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名稱需體現“出版物”“圖書”“文化傳播”等關鍵詞。
經營范圍登記:在營業執照中明確標注“出版物零售”或“出版物批發”(批發需滿足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條件)。
2. 網上申請與材料提交
系統登錄:通過“四川省新聞出版局網上辦事大廳”或“四川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選擇“出版物經營許可”模塊。
填寫申請表:在線填寫《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需明確經營方式(批發/零售)、場所面積、出版物來源等信息。
上傳材料:提交電子版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場所證明、人員資質等,系統自動生成申請編號。
3. 窗口受理與材料核驗
現場提交:攜帶紙質材料至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市)縣新聞出版主管部門窗口,同步提交申請編號。
材料審查:窗口工作人員核對材料完整性,當場作出受理決定。若材料齊全,出具《受理通知書》;若需補正,明確告知缺失內容及補正時限(通常為5個工作日)。
4. 審核與現場核查
書面審查: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實質審查,重點核查:
經營場所面積是否符合要求(零售無硬性規定,批發需不少于50平方米);
專職人員數量及資質(如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
出版物來源合法性(如與出版社、批發商的采購合同)。
現場核查:隨機抽查經營場所,核查內容:
場所實際用途與登記是否一致(住宅不可用于經營);
貨架、倉儲設備是否齊全;
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如滅火器、應急通道標識)。
5. 審批與頒證
審批時限: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者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證照公示:企業需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原件,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二、所需資料清單
基礎材料
申請表:從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官網下載,需加蓋公章;
營業執照副本:經營范圍需包含“出版物零售”或“出版物批發”;
公司章程:需體現股東信息、出資方式及經營范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自然人股東身份證明:若股東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若為法人股東,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場所與設施材料
經營場所證明:
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租賃期不少于1年),附產權方身份證明;
場所平面圖(需標注功能分區,如銷售區、倉儲區、辦公區);
倉儲設施說明:若涉及批發業務,需提供倉儲場所證明(可與經營場所一致);
消防驗收證明:由屬地消防部門出具的場所消防合格文件;
設備清單:列出貨架、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并附采購發票或照片。
人員與制度材料
專職人員證明:
1名以上專職人員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大專以上學歷)或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
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記錄(需體現最近1個月繳費情況);
進貨渠道證明:與出版社、批發商簽訂的出版物采購合同或授權文件;
管理制度:包括出版物采購、銷售、退貨、倉儲等制度,需加蓋公章;
誠信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出版物經營誠信承諾書》,承諾遵守法律法規。
業務相關材料
業務發展報告:包括市場分析、運營模式、盈利預期等內容,需加蓋公章;
出版物目錄:若已開展業務,需提供在售出版物清單(含書名、ISBN號、出版社等信息);
網絡銷售說明:若通過互聯網銷售出版物,需提供網站域名、服務器所在地及網絡措施說明。
